中共yl9193永利委员会yl9193永利关于印发加强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作者:杨慧婕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共yl9193永利委员会 yl9193永利关于印发

加强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本校各单位、各附属单位

《中共yl9193永利委员会 yl9193永利关于加强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yl9193永利委员会              yl9193永利

                                                       2021年3月29日





中共yl9193永利委员会 yl9193永利关于加强

直属附属医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直属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并承担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机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附属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直属附属医院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附属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作为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

2.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党委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半数为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以视议题情况列席。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当在会前听取书记意见。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一般应暂缓上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3.着力提升附属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科室,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坚持统筹选拔培养党支部书记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并享受与主要负责人同等政治待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一人担任的,可配备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应当按工作量落实绩效待遇。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活动,参与科室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务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等高知群体入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医院纪委应当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积极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作为重要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和传播平台的有效管理。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党外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二、加强医疗、干部和人事、职称、教学、科研等事项管理

1.加强医疗事务管理。附属医院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与政策开展日常医疗事务,主动接受市卫健委等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学校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监督附属医院的公益性办院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加强统筹管理。医学部负责学校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由相关校领导担任学校医学部主任,每个月召开一次基础、临床、护理、药学、附属医院等机构的协调会,讨论统筹教学、科研、学科、师资、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附属医院作为学校医学临床教学的主阵地,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医学教学和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做好示范和表率作用。

3.加强干部和人事、职称管理。附属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学校党委任免和管理。院长、副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每届3年,连聘不得超过2届。由附属医院院长全面负责学校医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委派1名专职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具体的学校医学教育工作,并接受学校聘期考核。

学校成立附属医院干部考核小组,负责每年对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班子成员根据工作业绩实际情况、难度系统实行差异化薪酬。强化考核医院领导班子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参与度,提高医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拓展“校院一体化”建设工作新格局,实行学校和附属医院领导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双方互相选派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到学校、附属医院任职,更好地推动学校与附属医院深度融合。

2022年1月起,新评聘高级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须受聘下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临床科室主任须受聘为副教授者方可担任。临床、医技科主任必须承担本专业的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组长职责。学校对教师职务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续聘,其医疗职务亦不得续聘。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正确处理好医疗和教学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附属医院每年应投入不少于年业务总收入的0.3%作为临床教学专项经费,建设满足学生教学需要的教室、宿舍、技能中心及阅览室等。围绕人才培养需求,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加强临床学科与课程建设。要加强临床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教师遴选、培训和考核,鼓励临床教师脱产带教。附属医院应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并落实教育教学任务。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的督查和指导,建立激励教学的有效机制。严格落实学生教育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防范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科研管理。科技创新是附属医院的重要工作,应加强对科研、学科以及科技平台的统筹管理,定期就医院科研工作进行协调,加大医院协同创新力度。学校加强对附属医院科研管理工作以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附属医院应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认真制定本单位的科研创新计划,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政策,并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组织申报、验收结题等工作。要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6.加强招标、采购管理。附属医院应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防控,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和药品、设备及耗材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批标准和程序,完善监督机制。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附属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依法、科学、规范决策。

(一)以下情形需报学校审批

1.医院的章程、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凡涉及10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计划、500万元以上重大修缮项目,医院分立、合并、对外合作办医,单价500万元以上资产的购置和处置,以及对外重大投资、贷款等重大事项。

3.医院的工资总额,工资基金、工资变动。

4.医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延聘、调出、调入,高级职称人员退休。

5.其他需要学校审批的重要事项。

(二)以下情形需报学校审核

1.医院申报国家党政机关省级以上(含省级) 人才项目、个人、集体荣誉称号的授予或推荐。

2.全国、省、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的推荐。

3.医院的事业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

4.医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岗位聘用结果。

5.其他需要学校审核的重要事项。

(三)以下情形需报学校备案

1.医院的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管理事项。

2.医院领导班子分工及调整。

3.自行聘任的医院院长助理。

4.医院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其他需要向学校备案的重要事项。

(四)以下情形需报告学校

1.医院的院办、人事、教学办、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选拔任免动议前须报告校党委,任免后报学校备案。

2.医院科级纪检干部选拔任免动议前须报告校纪委,任免后报学校备案。

3.医院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影响事件、重大舆情、重大机构调整、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重大项目推进、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4.其他需要向学校报告的重要事项。


Copyright yl9193永利(中国)股份公司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邮编:351100 校办电话:0594-269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