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转发“研究阐释202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3-20 点击数:

本校各单位:

现将《“研究阐释202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口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5年3月28日9:00至2025年4月18日17:3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如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不得申报;已获得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科研处公章和学校公章。   

2)《论证活页》3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1)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发给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2)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请将各老师申报材料汇总后,以“申报单位+重大项目申报”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ptzh856@163.com。

3.材料报送时间:各单位在2025年4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紫霄校区李文正图书馆854),联系人:张国荣

五、其他说明

其他具体事项通知请各老师认真阅读省社科联公告。


科研处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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