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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实习基地管理”微应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1-28 】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实习安排,强化实习基地管理,启用“实习基地管理”微应用。

  1. 进入程序

    智慧校园服务平台搜“实习基地管理”。

  2. 基地信息管理

    补充完善信息。目前已根据教务处掌握的各学院实习基地相关信息导入微应用,详见“实习基地基本情况”模块

    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前核对现有信息是否正确,不足信息补充完整,上传基地协议书等相关工作。信息完善后,各学院领导、教学秘书可查看本单位实习基地情况,基地校内联系人可查看其所负责的基地情况。

  3. 基地信息变更

    基地基本信息完善后,后续若有基地相关信息的变动,如,基地名称更改,协议期限变化,撤销基地等,从“实习基地状态变更”模块修订。

  4. 新建基地申请

    从“新建实习基地申请”模块进入,填写新建基地信息,经教学秘书、学院领导、教务处审核后到教务处领取基地协议书,需要挂牌的同步领取实习基地牌匾。

  5. 实习基地评估

    各学院开展实习基地评估,从“实习基地评估”模块上传评估情况。后续实习基地评估工作学校一般不再集中发布通知,各学院根据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及实习基地情况自行安排开展。每个基地三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在系统上可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