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yl9193永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采取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福建助学app系统在线测评,根据全省统一切线,以110分及以上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3分且低于110分及以上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分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其他困难)学生,初步形成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2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联系管理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0594—2680825。
附件: 2024-2025学年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21日